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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镇江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调整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稿件来源:市物价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拟于四月上旬召开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调整价格听证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2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1名,其它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设旁听席5个。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等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因此次收费政策调整不涉及居民住户,消费者参加人限定为市区范围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为更好地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兼顾各行业的参与度,此次消费者参加人分行业人数设定如下:工业企业2家、商贸企业1家、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1家、农副产品集贸市场1家、客运站点单位1家、餐饮住宿娱乐企业1家、公园景点1家、医疗机构1家、非义务教育学校1家、个体工商户1家、临时摊点经营户1家。当报名人数超过上述名额时,将随机选取;当报名人数不足上述名额,委托相关组织推荐,补足人数。

  2.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相关组织或单位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4.新闻媒体记者报名参加。

  四、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单位及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3.了解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人员状况、垃圾产生量、相关缴费情况。

  4.热心公益,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身体健康,愿意参加旁听,且能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或旁听人员的,请于31日至315日的工作日期间,携带本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mobile365-777综合处报名(长江路9608室)。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请于315日前持有效证件报名。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

  咨询电话:85282125;联系人:徐爱华

  

  

  

                            mobile365-777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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