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合理地调整镇江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我局定于4月11日举行镇江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1日(周三)下午2时15分。
地点:mobile365-777四楼会议室(长江路9号)。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4名。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4名,经营者1名,其它利益相关方1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4名。
(一)消费者(14名)
1 |
徐境羚 |
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镇江禹山路分公司 |
2 |
王荣清 |
自由职业者 |
3 |
孙 靓 |
江天集团镇江汽车客运站 |
4 |
段 薇 |
镇江佳朋酒店有限公司 |
5 |
杨灵山 |
京口区灵山超市 |
6 |
陈菊香 |
镇江元兴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7 |
倪龙喜 |
镇江市中医院 |
8 |
宋 峰 |
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 |
9 |
张 静 |
北固公园 |
10 |
陈 忠 |
镇江苏宁置业有限公司苏宁广场购物分公司 |
11 |
张云和 |
镇江京口润京商品有限公司 |
12 |
商方明 |
镇江安达洲投资有限公司甘露商城分公司 |
13 |
董铁雷 |
航天海鹰(镇江)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14 |
王文强 |
镇江均和重工有限公司 |
(二)经营者(1名)
(三)利益相关方(1名)
(四)专家学者(2名)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六)政府部门、社会组织(4名)
1 |
储娟华 |
镇江市财政局 |
2 |
徐 峰 |
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
3 |
宋志昕 |
镇江市地方税务局 |
4 |
张立新 |
镇江市环卫协会 |
三、听证人名单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3名,其中2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其中1名同时兼任听证会主持人),1名由市物价局聘请。
1 |
张彤明 |
市物价局 |
副局长 |
2 |
贾安民 |
市城管局 |
副局长 |
3 |
黄 伟 |
市物价局 |
收费管理处 处长
(兼听证会主持人) |
四、旁听人员(3名)
1 |
周俊 |
京口区山水聚餐饮店 |
2 |
袁景 |
镇江观海楼酒店有限公司 |
3 |
杜官松 |
镇江江天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五、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单位职工征收标准由原3元/人.月调整为4元/人.月;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按量征收,标准为150元/吨,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但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低于15公斤的,按照40元/月征收,经城管部门同意设置的摊点群按照30元/月.摊点征收。
方案二:单位职工征收标准由原3元/人.月调整为5元/人.月;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按量征收,标准为130元/吨,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但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低于15公斤的,按照40元/月征收,经城管部门同意设置的摊点群按照30元/月.摊点征收。
mobile365-777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