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特色栏目 | 党务公开 | 物价微博 | 镇江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物价动态 >> 价格新闻  
司法考试改革收费 江苏核定每人252元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稿件来源:市物价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江苏省物价局6月19日发布消息,江苏省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三科共计每考生252元,试行两年。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明天开始报名。江苏省物价局在进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核定了新收费标准。与原国家司法考试相比,新收费标准有2大变化。首先是实现分阶段收费。第一阶段客观题考试两科合计172元,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80元/科,共计252元/人。另外,考试合计收费标准也有所降低,从原来的每考生260元降至252元,减少了8元。

[ 加入收藏 ] [ 打印此文 ] [ 关闭 ]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物价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