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特色栏目 | 党务公开 | 物价微博 | 镇江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总结报告  
mobile365-777关于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稿件来源:市物价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镇价综〔2013141

市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重点工作,依法防范和化解价费矛盾,推进价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构建普法平台,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

(一)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价格法律知识。今年是《价格法》颁布实施15周年,也是镇江价格部门成立30年,为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价格部门的工作,扩大价格部门的社会影响,提高群众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水平,今年5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学习贯彻价格法,稳控物价惠民生”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围绕改革开放以来价格形成方式、管理机制、消费理念等方面的变革,借助电视台“新闻相对论”栏目、网站、官方微博、报纸、平价商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京江晚报》以“物价三十年”为专题,进行了整版强势宣传。我们还通过网络、报纸、手机短信等载体,多渠道开展价格知识有奖问答。以通俗简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吸引了近万名群众参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价格法在我身边”演讲比赛活动,全市共有17家单位派出20名选手报名参赛。比赛中,我们邀请了省市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共9人组成评委组。比赛现场氛围浓厚,来自各行各业的选手通过身边及工作中的小事,对价格法进行解读。比赛现场氛围浓厚,选手表现出色、评分公平公正,活动受到评委、参赛单位和观众的一致好评。

(二)拓展普法形式,创新宣传新型平台。截止目前11月,全市范围内共建成80家平价商店,其中市区62家平价商店。达到了每2万人一家平价店的目标,实现了市区和辖市区的全覆盖。为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平价商店的长远健康发展,市物价局在每家平价商店醒目位置配置了电子显示系统,运用智慧物价平台,每天营业时间不间断滚动播放本店平价商品的销售价格;各大超市、农贸市场部分商品的市场均价;各类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典型价格案例和相关政务动态。平价商店电子显示系统,既是平价商店展示平价商品价格,方便百姓的载体,也是市物价局创新思维,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晒价格,将平价商品销售价格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商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平价销售让利于民;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实现了市区社区全覆盖,宣传面广,宣传效果好,不但有利于增强群众的价格法制观念和价格维权意识,也有利于经营者增强价格法律意识,使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杜绝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强化干部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一是积极组织法制培训。以“价格论坛”为载体,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同时,组织人员参加省物价局和市法制办组织的依法行政和执法培训。加大了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给他们安排专门的学习时间,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二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为了全面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们制定了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定期、不定期进行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专业法和综合法的法律知识,有效地提高了学习效果。三是岗位任用与业务培训相结合。检查分局认真开展了岗位练兵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局机关还将业务素质与岗位安排、职务任用相联系,有效调动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政务公开,完善价格行政决策机制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促进管理公正廉洁。年初我局下发了mobile365-77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按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了mobile365-777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局应公开的文件全部在mobile365-777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我局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和民生价格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政策公示、价格查询、网上投诉等方面的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网上获取公开信息。

(二)严格价格审批制度,强化价格决策程序。我局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较为规范的价费审批制度,完善价格决策程序,提高价格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一是落实集体审议价格制度。为提高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我局依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凡新审批价费项目和重大定调价费项目,实行集体审议,完善审批价费的程序。今年我局修订的《市区道路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区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调整已报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落实价格成本监审制度。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前期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制度。今年我们对住宅高层增压供水成本、市区出租汽车运价成本等开展了成本监审。三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为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出台,我局在调价过程中将稳评工作贯彻到每一工作环节。通过召开听证会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稳评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完成各项稳评工作后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于综合考虑了各方利益,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今年我局修订的市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均平稳出台。

(三)制定决策后评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决策责任,防止行政决策失误、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今年我局出台了重大价格决策绩效评估办法,对需要开展重大价格决策绩效评估的对象、内容和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在定调价决策实施后3个月至6个月,规范性文件实施满两年的要开展绩效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并提出决策继续实施、修正或停止执行的相关建议。确保重大价格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实现决策“权、责”统一,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监察室建立了定调价格“三环五步”监督办法,对定调价的全过程有了全面的监督。

三、健全执法体制,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执法程序,落实审前听述制度。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要求,依据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等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并对重大行政处罚审前听述给予了贯彻落实。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提高了执法的质量,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规范价格行为,打造价格诚信体系。今年以来,我局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一是进一步深化明码实价工作。3月底,召开明码实价政策培训会,再树10家实行明码实价工作的典型,使全市试行明码实价规定的单位总数达到110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并由去年单纯的商贸销售行业逐步向餐饮业、药店等多行业拓展,使开展明码实价工作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二是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先后开展了旅游行业价格行为、KTV娱乐场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银行业收费等专项检查。配合政策调整,对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强化涉农价费监督管理。全市共组织9个检查组对79家单位的涉农价格与收费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情况。检查中共查出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违法行为31件,违法收费金额899.21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探索价格信用工程建设。今年我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了“133价格信用体系”建设。“133价格信用体系”,即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个价格信用信息库,按信用好坏对价格信用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根据信用单位有无价格违法行为及其违法严重程度由价格部门授予相应的价格信用等级,并通过数字电视价格频道、价格资讯网站和3G手机价格资讯平台向社会公布。价格信用工程建设能有效促进管理对象珍惜价格信用,自觉加强价格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收费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落实减免政策。今年,我们以“收费标准全省最低”为目标,与市财政局共同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在国家和省里公布取消和免征的项目中,取消和免征涉及我市33项,降低3项,小微企业免收16项,预计全市年减免金额9000余万元。我们还组织了送价格服务进企业活动,结合市纪委“三禁三送”活动,走访企业了解涉企收费情况,发放涉企价费手册,让企业明明白白交费。二是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今年我局把强化涉企收费监管,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纠风办、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工商年检和涉企收费两项检查。主要对收费部门不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不按规定执行取消、免征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行为,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的行为;利用行政权力、管理职能或垄断地位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对镇江市气象技术服务部超出规定的评估收费对象范围收取雷击风险评估费用、镇江市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执行减半收费政策不到位向企业多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等9例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处违规收费金额约150万元。三是严格收费许可证年审管理。自3月份起至5月止,在全市开展了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及年度审验。共审验《收费许可证》1377家,全年新增22家,注销285家,比去年减少263家,年审率达100%

四、畅通维权渠道,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化解价格矛盾纠纷。我局充分利用价格举报中心的“12358”举报电话、“12345”政府热线、市长、市委书记信箱和镇江论坛的作用,积极打造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价格咨询投诉,认真处理价格违法案件,110月份,立案调查群众举报案件243件,目前办结237件,尚有6件未到办结期限,按时办结率为100%;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6件,罚款0.1万元,退款10.02万元。查处价格举报案件以退款为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二)严把审核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做到制发必须先审查,再签发,后公布,综合处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了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为领导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了法律意见。今年我局共修订1件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和调价方案,均按要求报市法制部门进行前置性审查。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保留10件、废止5件、修订2件。

(三)做好行政指导,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根据行政指导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我局制定了价格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经过在局内宣传发动后,5月份正式推进了这项工作,在工作中争取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全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会议后,我们认真学习领会工作精神,局长办公会专门研究讨论,落实工作要求,明确了价格行政指导工作在坚持合法、公开、平等、灵活等原则的基础上,并将行政指导与价格监管、价格执法、价格服务这三大工作职能相融合,以行政指导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价格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进一步提升事前提醒、事前监管的实效性。二是措施到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在行政处罚、定调价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价格纠纷调处等5大方面确立了9种行政指导方式,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设计了多种文书格式,综合处还经常督促提醒,确保工作落实。三是效果到位。目前,我们的行政指导在政策提醒、警示告诫和定调价指导等方面展开。其中,效果比较明显的是警示告诫和政策提醒,这两种方式在行政执法领域用的比较多。通过事前的提醒,增强了企事业单位的自律意识;通过及时的告诫,给商家和企业以认识和改正的机会。这两种行政指导手段的运用,得到了企业的肯定和好评。

一年来,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特此报告。

 

 

 

               mobile365-777

             2013年11月22

 

镇江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11月22印发

[ 加入收藏 ] [ 打印此文 ] [ 关闭 ]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物价局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