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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华局长在“推收费公示,让社会知情”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稿件来源:市物价局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田先华 

   201558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收费监管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去年年底,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近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市政府又提出收费清单在物价网站、部门网站和收费场所“三公开”的要求。同志们,今天我们的会议,是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内容主要是贯彻省、市有关收费监管工作精神,部署收费清单“三公开”和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我市收费环境。现在我讲三点意见:

  一、收费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改革、抓调控、强监管、优服务”为主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点、热点和难点,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我市的收费环境明显改善,收费秩序发生了根本的好转

  (一)落实清费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1.落实收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13年以来,我局先后12次贯彻国家、省、市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取消和免征涉及我市工商、质监、商检、国税、地税、住建等21个部门收费项目46项,降低标准13项,全市共减免金额1.2亿元,其中市直4041万元。我们及时通过许可证调整和票据变更、收费年审、上门督查的方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实行收费准入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局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了新兴产业项目收费准入制度。先后公布了5187家新兴产业企业名单,实施收费准入制度,涉及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海洋工程、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产业、生物医药等8个领域。明确凡是涉及这些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文件公布的81项外,禁止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企业同时享受省级开发园区的优惠政策。我们每年还对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价费服务,建立专人挂钩联系机制,采用涉企收费网上监控系统及时为企业提供价费政策支持服务,为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3.加强收费政策引导,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是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助力我市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市物价局、市财政局2次发文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免征政策,共涉及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费、测绘部门的测绘成果工本费等39项收费免征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我们通过专题会议布置、上门辅导等形式帮助企业做好认定和政策落实工作。据统计,落实免征政策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133万元。

  (二)增强服务理念,促进经济发展。

  1.开展主题活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市、县(区)两级价格部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每年开展服务企业的主题活动。近三年来,先后开展了“减企业负担,为发展护航”、“两清三查三服务”、“晒收费、强监管、优服务、促发展”等助企发展系列服务活动,通过送政策上门、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为企服务,了解涉企收费动态,倾听企业诉求,及时纠偏,有效化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价费矛盾。

  2.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培训收费管理。培训收费一直是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收费监管的难题。去年,结合我市实际,我们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镇江市培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从严核定法定培训和涉企培训收费。一是在制度和票据上创新管理方式。每年年初财政取消全市培训单位发票代码,待收费审批后再行开通,从源头上控制乱培训现象。二是严格控制涉企培训。对没有省政府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举办收费性质的涉企培训,涉企培训视同法定培训管理。三是严把审批关。严格控制培训总量、规模、标准。《细则》执行以来,先后对3家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培训项目予以拒批,对5家单位有关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偏高的予以核减,拒批和核减的收费金额达1200万元。

  3.公布目录清单,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这是去年我们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公布5张清单的要求,我们物价部门承担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工作,我局经过数月的逐项认真梳理,按照“清单之外无收费,省定标准从下限”的原则,编制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共涉及我市34个系统和部门,118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通过政府网站、物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途径向社会公示。这项工作得到市政府的肯定。

  (三)强化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1.加强重点行业的收费监管。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我们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教育服务性收费的监管上。继我市学校食堂伙食费管理办法实施后,又出台了《关于规范高中国防教育军训收费行为的通知》、《镇江市中小学校服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学校食堂全面实现了自主经营或系统内统一经营的管理模式,食堂水、电、气和维修经费由财政支付;高中军训费近100万元纳入了财政经费预算,军训期间衣、食、住、行费用实行全市统一限价;校服实行“以高标准定厂家、以单件招标定价格、以合理套数定限价”的操作模式,确保了中小学校服款式新颖,质高价廉。通过对教育收费的规范,降低了学生服务性费用支出,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二是加强医疗和医药价格的监管。去年对医药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2.强化社会热点问题的收费监管。一是实施梯形惠民殡葬收费服务,满足社会不同阶层需求。针对殡葬收费过高和“死不起,葬不起”的突出矛盾,我们结合镇江市殡仪馆新馆开馆和群众的实际殡葬需求,重新制定了收费标准和政策, 推出了阶梯式惠民殡葬服务收费这一“民心工程”。对国家规定特定对象殡葬基本服务费实行免费;对普通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实行收费优惠,普通居民根据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的标准;对有经济条件的城乡居民殡葬服务有特定需求的实行选择性收费。三个阶梯的惠民殡葬服务收费体系,促进了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正确引导了理性殡葬消费。二是探索“免费+收费”管理模式,破解道路停车难题。近年来,随着城市车辆持续快速增加,城市道路尤其市区行车难、停车难、停车乱、收费乱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2013年,我们出台了《镇江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道路停车由计次收费改为计时收费,在促使车辆“少停快走”,提高核心路段停车点使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上效果显著。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2014年我们在配合做好政府停车场(点)建设的同时,对市区道路停车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与城管、公安部门商定,从有限的道路停车资源中尤其靠近住宅小区的地方实行免费停放,实行“收费+免费”的管理模式,不仅减少了收费,也解决了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停车收费的有效性。市区先后两次发文公布了12条道路49个停车场(点)962个免费停车泊位。三是中介机构收费整治初见成效。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我们从去年开始,对中介服务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目前已初步拿出了方案,下一步进行公示。中介服务收费尤其是前置性中介服务收费是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积极清理,例如涉企雷评收费实行免费由政府承担,并制定“多评合一”的收费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实施当中。经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尤其前年以来,按照市政府“三最”(收费环境最优、收费秩序最好、收费标准最低)的要求,我们与财政、监察部门共同联合,经过多部门的大力支持,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我市的收费环境得到了明显的优化,有效遏制乱收费行为,企业的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收费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显性收费转为隐形、不透明收费,有些部门将一些职能转移到下属单位进行收费,影响恶劣;二是中介服务收费乱标准高的。

  二、全面构建收费管理工作新常态

  伴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及价格改革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化推进,收费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趋势性变化,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构建收费管理工作的新常态。

  (一)简政放权力度加大,收费事项进一步减少。近年来,随着收费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从国家到地方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和省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密集出台。继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后,今年1月份,省里又取消、停征和免征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我市涉及33项。目前,全省正在开展第六次收费清理,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都在清理范围之中。下一步,国家和省还将下放一批管理权限,放开一批收费事项,收费项目将进一步减少,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社会负担进一步减轻,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对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新要求。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从今年41日起取消了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全市价格部门停止发放、变更收费许可证,停止实施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让收费管理制度改革实现“软着陆”,是当前和今后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当前,经济正处于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比较大,良好的价费环境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发展。要按照国务院实施普遍性降费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积极探索“多评合一”收费管理办法,落实收费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收费管理总体上要重清理,求规范,具体上要减项目,降标准,让企业轻装上阵,这将是我们以后常规性的一项日常工作。

  (三)企业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更强,社会监督更严。一方面,根据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凡应主动公开的政策必须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作为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之一,必须通过公开、公示,切实增强收费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实现明白付费。另一方面,随着企业和群众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对收费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不仅要看是否按规定收费,还要看程序是否规范。收费公开是为民办实事的“阳光工程”,是帮助企业和群众依法维权的有效方法。通过收费公开,社会各阶层可以对收费的执行情况以及取消、免征和降低等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企业和群众可以拒付,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深入开展“推收费公示,让社会知情”活动

  今年,市政府将收费清单“三公开”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并将实行年度考核和季度督查。为推动我市收费清单“三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展开,我局从5月份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收费公示,让社会知情”活动。推行“三公开”工作,是落实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需要,是强化收费监管,优化发展坏境的需要,也是贯彻国家、省关于强化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精神,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收费管理体系,营造规范、法治、透明的收费氛围,保证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取消后收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举措。

  (一)全市联动,深入开展“推收费公示,让社会知情”活动

  .精心组织。会上,我们下发了收费公示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要按照宣传发动、清理规范、全面公示、检查总结四个阶段有序推进。各级价格部门和各收费单位、收费场所要提前设立好公示载体,市物价局已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阳光收费”窗口,各辖市区局和各收费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落实,确保“三公开”顺利开展。要认真梳理现有的各项收费措施,包括收费项目、标准、执行范围、文件依据、优惠减免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做到公示之外无收费。

  .全面公示。各收费单位要按照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制作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公示工作。收费窗口要设立公示栏,已设立部门门户网站的单位要将收费公示内容在网站上同步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进行公示。要求在本月公示完毕。

  .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收费公示情况的日常督查和指导,加强经常性的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各级价格检查部门要定期开展收费公示专项检查,我们将在下月组织检查。对检查和举报中反映的不按收费公示规定标准、公示以外乱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查处。对违纪情节严重的,还将提交市优化办进行问责和通报,确保全市收费公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收费监管工作新体系

  1.建立健全事中事后收费监管制度。收费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制度取消后,收费监管的标准更高,措施更细,要求更严,任务更重,各级价格部门要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收费监管方式和方法。目前要建立5项收费监管制度,即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收费单位巡访制度、收费政策评估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在制度的实施操作过程中,鼓励支持各辖市区局创新方法,注重实践,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实现收费监管方式的平稳变革,不断提高我们的收费监管能力和水平。

  2.建立和完善收费监管的内控机制。价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内部管理体系,注重积累收费单位基本信息资料,健全收费单位基础台账和资料库,完善以收费单位分类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将收费监管工作中心从许可证管理转移到收费单位信息资料的动态管理,保持收费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3.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建立和公布收费单位情况目录清单,是一项新的工作,目的是让社会了解收费单位收费的执行情况,确保收费政策公开、公平。要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3项收费情况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目录、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收费单位年度报告情况目录。收费单位目录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性质、业务主管部门等单位基本信息和收费项目、标准等政策信息。收费单位年度报告情况要每年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没有实施年度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作为价格信用信息纳入统一管理。

  .落实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后,要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中实施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包括日常收费变更报告和年度收费统计报告。各收费单位基本信息或收费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即时发生即时填写《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确认后实时更新公布。同时每年如实填写《年度收费情况统计报告表》,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提交报告资料。价格部门要建立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档案查询制度,完备收费情况登记台账,及时维护收费单位收费信息数据并实时更新公布。

  当前,各级价格部门和收费单位要重点做好201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各收费单位在510日前按mobile365-777 、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和清单制度及开展2014年度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网络和书面形式报送单位信息和收费数据。辖市区价格部门要在525日前完成收费报告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收费情况报告和收费统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收费公示将是今后收费监管工作的新常态,是扩大社会各界监督的有效途径。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各自的工作职能,把任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价格部门要把收费公示工作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联系起来,特别要切合当前形势的需要,完善公示方式与内容,真正做到收费政策方便知晓、收费信息渠道畅通。要切实做好收费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主动帮助协调解决收费公示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工作的联系,商讨完善行业收费公示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要借助社会力量参与督查,组织价格监督员和企业代表视察和巡查收费公示执行情况,帮助改进工作;要加强与财政、监察部门的配合,共同研究探索收费公示长效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同志们,今年收费监管工作变化大、任务重,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收费监管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我们相信,通过市、县两级价格部门的共同努力,监察、财政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各收费部门的积极参与,我市的收费清单“三公开”和收费监管工作必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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