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农产品价格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工农产品价格管理政策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制定市管工农产品和公用事业价格; 4.协调全市涉农价费管理,参与重要农副产品储备管理和价格监督工作, 5.负责分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 6.协调工农产品价格争议,指导辖市区工农产品价格管理; 7.完成局党组、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服务范围: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水利局、安监局、粮食局、商务局、客运管理处、农业科学研究所、气象局、盐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给排水管理处、中石油、中石化、华润燃气、城市公交、民爆器材企业、农药生产企业、热汽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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