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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医药价格处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
稿件来源: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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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承担医药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和部分药品批发、零售价格;
3.参与全市药品招标采购,及时公布药品价格;
4.负责分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
5.协调处理医药价格争议,指导全市医药价格工作;
6.完成局党组、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服务范围:卫生局及所辖各医疗卫生单位、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委及下属单位、市红十字会、食药监局、药检所、辖区内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来镇经销药品的经销商。
医药价格处
85282206
处长:周 霞
办公地址:镇江市长江路9号物价局大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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