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承担省以上服务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政策与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 2.拟定实施市管服务类价格(收费)调整计划; 3.牵头负责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和收费标准的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涉及房地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基准地价、土地最低保护价进行管理,对房屋基本重置价格、市政府拆迁安置成本进行测算和调整; 5.研究探索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负责政策性住房价格和租金标准的管理;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交通价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市公路客运票价及相关收费,指导辖市(区)公路运价规则的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8.牵头负责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 9.负责电信资费行为的监管; 10.负责分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 11.完成局党组、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服务范围:民宗局、口港局、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及下属单位、民防局、园林局、旅游局、人民银行镇江分行、金融机构、省有线网络公司镇江分公司、移动、电信、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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